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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2-11 17:30

〔記者陳鈺馥/台北報導〕有鑑於一些屍體冰在殯儀館太久,卻遲未有家屬或後人來辦理後事,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「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」,新增死後殯葬事宜,若死者意願不明,應依民法召開親屬會議決議辦理。

根據現行條文,成年人且有行為能力者,得於生前就其死亡後之殯葬事宜,預立遺囑或以填具意願書形式表示。

死者生前曾為前項之遺囑或意願書者博客來書局博客來網路書局,其家屬或承辦其殯葬事宜者應予以尊重。

並新增,死者意願不明,應依民法召開親屬會議決議辦理;親屬會議無法決議者,由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直系血親尊親屬,依順序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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